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9年12月16日~1960年2月21日,民建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459人参会。
大会分两个阶段进行:
从1959年12月16日~1960年2月18日,首先召开了60多天的预备会议。会上,听取了周恩来总理和陈毅、李先念副总理的报告,有101人作了大会发言,还有书面发言192篇,交流了服务与改造的经验。会议集中讨论的主要问题是:对工商界多数人立场的估计;服务与改造的关系;工商界的前途。
2月19~21日民建二大举行正式会议。黄炎培致开幕词,陈叔通作了《全国工商业者,坚决响应中共八届八中全会的伟大号召,在总路线的光辉照耀下,提高自觉,鼓足干劲,更好地投入增产节约运动,更好地进行政治思想改造,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作出更多的贡献》的报告。盛丕华代表民建第一届中央委员会作了会务报告。
大会通过了《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选出了民建第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69人,二届一次中委会议选举了产生了57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黄炎培为主任委员。
二大的召开,是民建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它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关怀和指导下,对毛泽东提出的关于实行“团结、批评、团结”公式,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的又一次重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