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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09-12-25 09:18:18 来源:中国民主建国会泰安市委员会 浏览:5186
    众所周知,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话题,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而节能减排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许多领域,建筑则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资料显示,在我国能耗消费中,建筑能耗已占到全社会总能耗的30%左右;但节能性建筑由于采用了成套的节能技术措施,可在满足居住舒适性要求的前提下,使其耗能比普通建筑降低50%以上,从而有效地节省土地资源,减少排放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因此,大力推广建筑节能,成为国家及地方政府重要的政策导向和考核目标,建筑节能工作呈现出不可逆转的发展态势。
    具体到我市来说,进入新世纪以来,城市化的步伐明显加快,特别是随着市委、市政府“强市名城”战略的实施,对城市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助推“强市名城”建设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宜居的生活环境,成为社会高度关注、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为此,民建市委组织调研组,对我市的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和规定,结合泰安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发动,重点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新型墙材应用广泛,“禁实”工作成效显著。根据《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81号)要求,我市加大了“禁实”工作力度。全市城镇规划区已如期禁止使用并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的“禁实”工作已经向乡镇延伸。在抓好“禁实”工作的同时,大力发展作为替代产品的新型墙材。先后制定出台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在全市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瓦)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在全市城镇规划区内推广新技术并大力生产新型墙材,严格执行山东省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统一认证制度。充分利用我市煤矸石、页岩、石膏等资源丰富的优势,新型墙材得到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全市经省级认定的新型墙材生产企业86家,20多个品种,年生产能力折标砖18亿块,已完全满足城镇规划区“禁实”的需要。同时,我市自主研发的“高强度保水石膏砂浆”、“墙宝”牌石灰精、防水墙瓷粉、专用粉等多项产品,均适应建材行业绿色、环保、节能的发展趋势,得到了较好地推广和应用。
   (二)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一是建筑节能工作成效明显。我市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把好设计审查、施工现场、节能认定、竣工验收备案四个关口,形成了长效监管机制。自2002年开始,已完成9个墙改节能试点工程,竣工验收面积25.3万㎡,新元、天元花园被评为省级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小区。2007年初,在全市报建的工程项目中,再次选择了9个影响大的项目作为示范。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建筑节能公示牌”制度,得到了省建设厅的充分肯定并起到了良好的带动作用。目前,我市已累计建成节能建筑975.5万㎡。其中,泰安奥林匹克花园是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采用了地下水源热泵、太阳能集中使用、地板辐射采暖、中水回用等新技术、新产品及节能省地型CL建筑结构体系,为我市绿色节能建筑的推广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齐鲁大厦按照节能50%的标准已完成了节能改造工作,百货大楼以及中房开发公司办公楼等工程的节能改造正在实施中。二是地源热泵技术得到积极推广。地源热泵系统是利用浅层地能进行供热制冷的新型能源利用技术,使用热泵系统,感觉舒适,比传统空调节电30%—50%,一般5-8年收回投入成本。我省的济南、青岛、潍坊等市地源热泵技术运用较为广泛,社会和环境效益显著。目前,我市已有19家单位采用地源热泵技术进行供热、制冷,建筑面积30万㎡。三是太阳能与建筑工程一体化应用扎实推进。太阳能作为一种可再生的洁净能源,具有很大利用潜力。目前,我省的德州市致力于打造“中国太阳城”,在太阳能利用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我市于今年3月份出台了《关于在民用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及成套技术的通知》,在建筑工程中强制推广应用太阳能与建筑工程一体化技术。目前我市部分新建建筑实现了太阳能的集中使用。另外,2007年我省确定以财政补贴的方式推广应用太阳能集热系统,我市已有11家宾馆和高校申请到375万元的专项补助资金,太阳能集热系统应用已有10多万平方米。今年又有21个项目符合标准并已申报补助资金。目前,我市正在积极争取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
   (三)广泛发动,全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我国现有建筑的60%是既有居住建筑。这些建筑大都属于高能耗,但是建筑结构安全,还有很大使用价值。将这些建筑拆除重建显然不符合节约型社会要求,还会造成很大的其它资源浪费。由于旧房改造短期可见节能减排效果,因此,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意义重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十一五”期间分配给我市80万平方米“既改”任务。为此,我市加快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的泰安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领导小组,制订《泰安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为我市的“既改”工作提供了依据。二是分解落实任务。对80 万㎡的改造任务,我市结合实际进行了分解:泰安市直25万㎡,泰山区15万㎡,岱岳区、新泰市和肥城市各10万㎡,宁阳县、东平县各5万㎡。目前已落实了符合改造要求的20个项目,其中,三项内容全部改造的为20万㎡,只进行热计量和安装温控装置的为60万㎡。符合节能要求,完成供热计量并安装温控装置的有泰城的泰建花园、新元天元花园和宁阳县的金阳花园,面积为10.7万㎡。三是供热分户控制。已完成分户控制改造1.8万户,面积180余万㎡,在分户控制改造中,全部预留了分户热计量装置,对用户二次管网加装了流量平衡装置。 四是典型示范带动。我市自2000年就开始了热计量方面的试点及数据收集,对部分居住建筑进行了供热计量,安装热表的建筑共计38.48万㎡。已安装的表计类型分别使用了国产与进口的不同厂家,几乎涵盖了所有热量表型。在供热改革方面,我市已由暗补改为明补,供热商品化、货币化的市场机制基本确定。
二、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在建筑节能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社会重视程度不够。虽然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建筑节能的宣传推广工作,但调查的情况表明,社会的知晓率和认同率还比较低,舆论氛围不够浓厚,建筑节能还没有成为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和公民的自觉行动。有些政府部门和干部节能意识淡漠,思想观念滞后,不能够把建筑节能工作放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节约性社会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工作中重视程度、大局意识、配合意识有待加强。有的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法制观念淡漠,千方百计逃避监管,降低或不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对于广大市民来说,由于住宅节能没有量化的直接显示性指标,大都对其在整个使用周期内能源费用的节省情况不太了解、不太关注,而对建筑的外立面、户型结构以及景观、绿化等则更为关切,因此,在建筑节能方面支出的意愿也比较低。
   (二)粘土砖厂关而不停。全市目前尚存128处实心粘土砖瓦窑厂,占地1825亩,年产实心粘土砖9亿标块,每年毁田约1100亩。在城镇建设尤其是农村住宅建设中,人们对“秦砖汉瓦”的传统观念根基较深,对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大量存在,导致借用证书、伪造证件等违规使用实心粘土砖现象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型墙材的生产和推广,使新型墙材实际产量不足生产能力的三分之二。墙改政策针对的主要是墙材的使用者而非生产者,粘土砖厂关而不停,不利于从源头管理。
   (三)建筑节能技术应用和管理有待加强。外墙外保温技术由于是新兴的专业,目前管理还未全面规范,施工企业也是鱼龙混杂,见利一哄而上竞相压价。有的施工企业不按技术规程操作,施工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另外,节能省地型建筑体系还未得到大力推广,我市居住建筑以多层建筑为主,钢架结构、小高层、高层建筑的开发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房地产开发商的理念有待转变。太阳能、地热等清洁可再生能源由于初期投入成本较大,在小区的开发建设中政府没有强制要求,所以总体利用率还较低。由于节能技术的运用会带来成本的增加而导致价格上涨,因而很多开发商因单纯追求眼前利益而不愿增加投入。
   (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展缓慢。据调查,市建筑节能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全市已有部分单位开始了“既改”,但工作整体进展不快,完成省下达的80万平方米的任务还有一定差距。影响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主要问题表现在:
    1、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涉及千家万户,虽然改造模式有多种,但由于现在的房屋90%以上属个人所有,改造涉及居民、供热单位等多方利益和建筑物产权复杂,各方主体改造意愿不一致,意见难以统一,改造主体难以确定。据了解,泰山医学院计划对旧校区的老住宅进行改造,但由于部分退休教师和职工的反对而未实施。
    2、改造资金严重不足也是制约改造的关键。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所需改造资金数额较大,主要是非节能建筑三项改造每平方米至少需要200元左右,而国家只给45元的奖励,由于地方政府以前没有出台配套资金政策,尚有150多元的资金缺口。一户以100平方米面积计,每户要承担一万多元的费用,很多用户一时难以接受。我市8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按最低限度的三项改造不少于20万平方米(200元/㎡*20万㎡=4000万元),只进行热表加温控阀改造60万平方米计算(30元/㎡*60万㎡=1800万元),就需投资5800万元。而国家给与的补助资金总数不足2000万元,改造资金缺口较大。
    3、由于没有实行按热计量收费,没有实现用热与经济利益挂钩,老百姓没得到实惠,认为节能不节钱,所以不愿掏钱做节能改造。加之有的施工过程粗暴、污染,给老百姓的印象是劳民伤财、瞎折腾,从而增加了工作的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 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浓厚的的社会舆论氛围。建筑节能,意识现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要求,普及建筑节能知识,进而增强公众的建筑节能意识,提高各有关部门和建筑企业贯彻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自觉性,努力营造出各级领导重视、相关部门理解支持、建设各方积极主动、人们群众普遍关心的浓厚氛围。要突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引导,尤其要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图纸审查、质量监督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建筑节能知识、技术培训,使之成为建筑节能的执行者、把关者和宣传员。
   (二)堵疏结合,进一步做好粘土砖“禁产”工作。我市已具备新型墙材生产能力,完全可以关停上级规定的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按照泰安市《关于在全市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瓦)的意见》精神,国土资源、安全监管、建设、税务、工商等部门加强配合,从粘土砖的生产源头到销售、使用各各环节层层把关各负其责,尤其是生产源头,只有“禁产”、“禁用”全过程监管,方可巩固完善“禁实”成果。对于“禁实”基础不太牢固的县市区,要加强督查严防反弹。下一步还要将“禁实”工作扩展到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以及新农村的建设工程。
   (三)加强监管,进一步做好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节约能源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和《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建筑节能审查监督暂行管理办法》,建立制约联动机制,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经审查合格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到墙改与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备案;节能审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加强对节能重要部位施工过程的检查,不按节能设计施工的要责令整改;加强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管,实施节能建筑认定评审制度。工程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及时组织认定评审,评审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达不到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工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和使用。加大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力度,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和实施方案。在城市建设中强制推行建筑与太阳能一体化工程技术,开展太阳能、沼气和风能在集镇中的推广应用等工作。积极推广以钢结构为主的可循环利用的新型建筑体系和节能省地型建筑,推广应用科技含量高的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提高建筑品质,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努力降低建筑材料的消耗。
   (四)强化措施,进一步推动“既改”工作。首先,政府要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职能,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作为建筑节能的一个重点和难点来抓,认真分析和解决群众提出的实际问题,积极推进,重点突破。
    1、为了鼓励和提高社会对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市政府应按照国家政策,允许改造单位启用房改购房资金用于本单位和个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另外,《泰安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规定,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原则,改造单位可采用一扩(扩大使用面积)、二加(加层)、三拆(危房拆建或加固)的办法解决部分改造资金。再就是充分调动房地产开发商或建设单位的积极性,承担本单位开发的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在新建项目审批时,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热力公司、物业公司为改造主体的,允许并承诺在2—3年内仍按面积收取热费。
    2、政府部门带头先行,本着事实求是、先易后难、示范先行的原则,以党政机关、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等产权关系明晰、经济条件较好的职工居住区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使其尽快实施改造。尤其是已进行了供热分户控制的住宅,进行热表、温控阀安装相对容易,再对外墙围护进行改造即可完成三项综合改造。
    3、积极推进采暖收费改革。节能而不省钱,就无法有效调动群众和市场各方主体参与建筑节能的积极性。要本着兼顾供热单位和热用户的双方权益的原则,尽快出台按热计量收费价格政策,制订科学合理的“两部制”热价,对已达到节能标准的居住建筑,实行按面积收取采暖费。
    4、搞好技术培训,严格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质量,避免出现豆腐渣工程,把国家的节能政策和资金切实落到实处。
    5、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纳入GDP能耗降低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对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将进行定期通报,对节能改造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的县、市、区和部门单位给予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则扣减政府节能目标考核分值。
    6、今后所有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全部纳入监管工作中,确保新建建筑按照规范要求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把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使热计量装置不欠新帐。
    另外,农村建筑节能不是我们这次调查的重点,但我们认为,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城镇化、农民住宅的更新和高档化是一种必然趋势,因此,应该对农村的建筑节能给予足够的重视。首先,要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把农村的建筑节能纳入统一规划,避免重走先建设、后改造的老路。其次要总结我市或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积极宣传、推广适宜农村的节能省地型住宅,典型示范,引导农民转变观念。第三要鼓励农民采用成熟的节能设备和技术,如沼气和太阳能热水器,并做好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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